利津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5万立方预拌混凝土项目验收第二次公示
利津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5万立方预拌混凝土项目验收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利津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预拌混凝土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5月建设完工投产,调试时间2016年5月。该项目未批先建,利津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15日以利环罚字[2017]第29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
为响应国家环保的要求,企业十分注重项目产生污染物的防治与治理。2017年9月企业开始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工作,2017年12月建设完成,2018年1月至2月环保设施竣工调试。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装置和车辆冲洗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0m3/a,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当地农户定期清挖用于肥田;装置和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300m3/a,沉淀(装置和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洗车位导流沟排至沉淀池,在沉淀池内水和水泥、沙子、石子等分离,水层回用于生产,沉淀物定期清运用于生产)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沉淀池见附图。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搅拌仓排放的粉尘。
项目搅拌仓采用钢结构进行全封闭,搅拌仓排气口设置滤芯,滤芯过滤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照片见附图7。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物料装卸输送过程、原料堆场及储存工序(水泥仓、矿粉仓和粉煤灰仓)排放的粉尘,以及厂区内各车辆燃烧柴油产生的废气。
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减少装卸输送及原料堆场产生的粉尘:厂内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理路面,道路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原料放置在全封闭原料棚内;原料棚和原料进料口之间设置密闭通道,原料棚、原料进料口及铲车运输通道形成全封闭系统,皮带输送机全封闭;原料进料口旁设置喷淋系统,沙堆场定期喷水,保持砂堆表层湿润,保持表层含水率≥10%;企业厂区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专人检查,确保车辆密闭上路和禁止车辆带泥上路;各车辆排气口高于地面35cm,废气能够迅速被环境空气稀释。
储存工序采取以下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泥仓、矿粉仓和粉煤灰仓全封闭,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项目大气防护设施照片附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铲车、混凝土生产装置以及传送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建设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设施,尽量避免和减少零件之间的碰撞和响动;对于产生噪声特别大的零件或工艺流程,进行局部封闭,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清洗废水池产生的沉淀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洒落在地面上的原料。生活垃圾交环保部门处理,生产固废回用生产。
利津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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