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6 10:35:3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土壤函[2016]2297号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提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聂志强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生态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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