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滨州市滨城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4/18 8:15:06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滨州市滨城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的通知
鲁环函〔2016〕322号
滨州市环保局:
近期你市潮河邵家断面水质超标情况较为严重。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对你市滨城区境内除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污水治理和提标改造等之外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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