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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境保护系统2015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5/5/8 8: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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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党发〔2015〕10号
 
中共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印发《全市环境保护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环保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5年5月5日  
 
 
 
全市环境保护系统2015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环保部、省环保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全市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或班子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各级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二)提高“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
(三)明确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的要求,即: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至少讲一次廉政课;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科室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年底,局党组要对各单位“五个一”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四)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廉政工作落实到位。各县环保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市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将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运用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
二、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按照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三个自信,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年内,市局将组织观看不少于2次的理想信念教育专题片。
(六)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以中央省市和市局党组各项规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加强党纪政纪教育。组织观看先进典型教育片和反面典型警示片3部以上,以真实的典型警示、教育干部,引以为戒,常思贪欲之害,做到警钟长鸣。
(七)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学习《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市局“十不准”廉政承诺各项内容,倡导良好的职业操守,不断规范环保干部从业行为。教育引导干部崇尚廉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清白从业,干净干事。
    三、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报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定期交流、信息公开等制度。市局党组将对各科室单位进行一次“巡查”,重点对各科室、单位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九)实行“阳光政务”,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阳光决策。凡涉及人事安排、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安排和大额经费开支一律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阳光审批。规范环保行政审批行为,落实环评项目网上公示制度,对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法律依据、受理流程、审批结果等全面公开。三是阳光收费。对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核算标准、收费额度等全面公开,防范暗箱操作现象发生。四是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党务政务事务信息,做好群众密切关注的环保相关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工作。
四、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十)围绕工作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市局党组“十不准”的监督检查。在全市环保系统继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通过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重点对上下班纪律、工作作风、公车私用等方面进行检查,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树立环保队伍新风尚。
(十一)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局党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内容涉及省、市政府下达的减排规划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以及对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环境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利用环保权力牟取私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消费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同时,严肃法纪,坚决查办发生在干部职工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财务、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十三)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纠风工作,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相关企业人员、环保义务监督员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证政风行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五、认真履职,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四)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各县环保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指定一名纪检监察联络员,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局党组将加强纪检监察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十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切实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中共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5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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