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东营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从严审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8/15 8:04:17
鲁环函〔2014〕504号
东营市环保局:
你市上年度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且今年第二季度空气质量恶化。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对大气质量反弹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通知》(鲁环函〔2014〕66号)要求,经研究,对你市境内涉及二氧化硫排放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你局要落实好从严审批联动机制并认真进行整改。解除从严审批的程序按照鲁环函〔2014〕6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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