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蓝鲸工贸有限公司 蓝鲸加油站项目验收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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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加油站项目验收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东营蓝鲸工贸有限公司蓝鲸加油站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东营蓝鲸工贸有限公司蓝鲸加油站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西五路以西,胜利路以南。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023年年2月,东营弘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东营蓝鲸工贸有限公司蓝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年2月14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以东环垦分建审[2023]014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各环保设施建成时间与项目完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为废气处理、噪声治理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2月~2024年5月。
东营蓝鲸工贸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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