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鑫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加工冷却液生产项目验收第三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4/29 14:58:25
机械加工冷却液生产项目验收第三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厅《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精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市鑫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冷却液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机械加工冷却液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东营市鑫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 68 号,华山路以东,德州路以南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营市鑫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
附件:东营市鑫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冷却液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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