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佳和橡塑有限公司6000吨/年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广饶县佳和橡塑有限公司6000吨/年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广饶县佳和橡塑有限公司6000吨/年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6000吨/年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930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座生产车间600m2,1座仓库200m2,1座配套用房130m2,项目以废旧轮胎为生产原料,通过割条,切块、破碎、震动、磁选、二次震动、冷却等工艺加工成19目胶粉。本项目产品规模为6000吨/年。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破胶机2台、割条机2台、叉车1台、铲车1台等。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饶县佳和橡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8766737289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76457665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本次评价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排污总量控制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询事项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存在主要问题;
2、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
4、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6、对本项目选址及环保设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a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广饶县佳和橡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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