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兴旺工艺品有限公司工艺品配套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东营兴旺工艺品有限公司工艺品配套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址: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富海工业园梁王路和义五路交叉口(N37°52′44.39″,E118°22′3.67″)。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建设规模为年产150吨塑料袋、540吨PS工艺品、年喷漆1万件PU工艺品生产能力。
建设内容:建设4条塑料袋生产线,单条生产能力37.5t/a;建设2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单条生产能力450t/a;建设PS工艺品生产线3条,单条生产能力180t/a;喷漆工艺线一条,年喷漆1万件PU工艺品。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废气主要有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土石方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方式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吹膜冷却废气、制袋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破碎废气、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吹膜冷却废气、制袋废气、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1),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吹膜冷却废气、制袋废气、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破碎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喷漆房引风机收集后引至过滤棉吸附后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2)。吹膜冷却废气、制袋废气、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要求(10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10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其2号修改单表2一般控制区要求(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3.5kg/h);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VOCs:70mg/m3,2.4kg/h;二甲苯:15mg/m3,0.8kg/h;甲苯:5.0mg/m3,0.6kg/h)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排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理,不外排。
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膜、废滤网及废渣(塑料袋生产线、造粒生产线)、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塑料袋生产线)、腻子废渣、废砂纸、布袋除尘器截留的粉尘、不合格品(PS工艺品生产线)、切割废渣、废机油、废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漆桶、废包装袋等。其中不合格膜、废滤网及废渣(塑料袋生产线、造粒生产线、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塑料袋生产线)、腻子废渣、废砂纸收集后存储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厂区内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暂存到一定数量后外售处理,废砂纸、布袋除尘器截留的粉尘、不合格品(PS工艺品生产线)、切割废渣收集后存储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暂存到一定数量后由厂家回用于造粒生产线。废机油、废灯管、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桶、废漆桶、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切粒机、吹膜机、托条机、切割机、风机等,其声压级为70~95dB(A),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及物料危险因素识别结果表明该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评价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等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环保措施总结要点
(1)项目区内排污设计遵循雨污分流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排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理,不外排;
(2)吹膜冷却废气、制袋废气、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吹膜冷却废气、制袋废气、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破碎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喷漆房引风机收集后引至过滤棉吸附后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灯管、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选用运行效率高、低噪型设备,固基防震,在一些必要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噪装置,以降低噪声源强。
五、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为各环境敏感点居民、项目周围企业员工、政府工作人员等。
2、主要事项
(1)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可能严重影响本地环境质量?
(2)您认为该项目最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是什么?废水、废气、固废、噪声、风险?
(3)您认为该项目环保措施应该在哪方面进行论证改进?废水、废气、固废、其他?
(4)总体上,你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5)在环境保护方面,您对该项目还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电话、电子邮件均可。
建设单位:东营兴旺工艺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625466688
评价机构: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阳
联系电话:025-8465224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获悉公告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均可提出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东营兴旺工艺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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