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XX-2002
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
(征求意见稿)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leaner production
-Basic chemical feed industry (Ethylene Oxide & Ethylene Glycol)
2002-**-** 发布 2002-**-**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目 录
前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技术要求内容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技术要求的实施
前 言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基本化工原料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简称 EO/EG)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生产环氧乙烷/乙二醇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的依据。
本技术要求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生产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技术要求也需不断修订,一般五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类。
考虑到化工生产工艺复杂、流程长的特点,本技术要求包括上述全部六项指标。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北京化工集团公司东方化工厂负责起草。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李宗轩、刘力、刘新平、陈永华、于广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自 2002 年 月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 (征求意见稿) HJ/T XX-200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leaner production -Basic chemical feed industry (Ethylene Oxide & Ethylene Glycol)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要求按照清洁生产的原理,从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降耗和减少环境污染出发,针对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过程的原材料选用、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产生、产品的生产过程及最终处置提出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乙烯氧气直接氧化生产环氧乙烷/乙二醇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引用标准
暂无引用标准。
3 定义
3.1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工艺气体
指用于生产环氧乙烷反应过程中,进入和离开反应器及附属管线的气体,在本技术要求主要包括:①二氧化碳脱除系统需回收的含烃气体;②环氧乙烷吸收/解析系统需回收的含烃气体;③因控制进入反应器气体的氩含量而排放的气体等。
3.3 工艺尾气
指因控制进入反应器气体中的氩气含量而排放的、经处理后的气体。
3.4 装置产生废气
指各单元产生废气的总和,包括氧化系统排放废气、二氧化碳废气、真空塔尾气等。
3.5 代码定义
3.5.1 环氧乙烷 EO
3.5.2 乙二醇 EG
3.5.3 单乙二醇 MEG
3.5.4 二乙二醇 DEG
3.5.5 三乙二醇 TEG
3.5.6 多乙二醇 PEG
3.5.7 当量环氧乙烷 EOE
3.5.8 环氧乙烷/乙二醇 EO/EG
3.5.9 乙烯 C=2
3.5.10 氧气 O2
4 技术要求内容
4.1 指标分级
本技术要求共给出了反映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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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工艺要求
|
环氧乙烷生产工艺
|
采用高性能的催化剂,使用乙烯氧气直接氧化法生产环氧乙烷
|
|||
生产环氧乙烷催化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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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选择性≥90% 时 空 产 率 ≥
200g/h/l
|
初始选择性≥82% 时空产率≥200g/h/l
|
初 始 选 择 性 ≥
81.5%
时 空 产 率 ≥
200g/h/l
|
||
乙二醇生产工艺
|
采用环氧乙烷水合工艺生产乙二醇。产品重量比值:
|
||||
MEG:TEG≥230
DEG:TEG≥21
MEG:DEG≥12
|
MEG:TEG≥228
DEG:TEG≥19
MEG:DEG≥12
|
MEG:TEG≥200
DEG:TEG≥17
MEG:DEG≥11
|
|||
环氧乙烷气体排放
|
纯环氧乙烷输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阀、管道、容器排放,必须回到生产装置回收处理,取样分析采用在线闭路取样或取样点排放必须用水吸收稀释
|
||||
装备要求
|
不断采用先进机泵变频调节和透平驱动技术、高效塔盘技术和低品位能的合理利用技术,降低动力消耗。有完备的工艺气体回收和处理装置
|
项目
|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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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三级
|
原辅料的选择
|
生产环氧乙烷/乙二醇的主要原料为乙烯、氧气,主要辅料为甲烷(或氮气),尽可能选用高品质的原料。选用抑制剂和其它辅料的替代品时,应以低毒、无害、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小为原则。
|
||
乙烯单耗(kgC2=/tMEG)
|
≤600
|
≤640
|
≤680
|
氧气单耗(kgO2/tMEG)
|
≤680
|
≤720
|
≤780
|
耗脱盐水量(t/tEOE)
|
≤0.5
|
≤1.0
|
≤2.0
|
综合能耗 (kg 标油
/tMEG)
|
≤97
|
≤240
|
≤280
|
项目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设备储存、输送
|
输送环氧乙烷的管道、设备为不锈钢材质;储存乙二醇的设备为不锈钢材质或铝材质(包括喷涂铝)。
环氧乙烷储存有适应稀释处置设施,有泄露报警装置和喷淋系统
|
||
运输、包装
|
运输环氧乙烷的槽车必须经过年检,有化学品危险运输许可证;环氧乙烷包装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能确保安全的包装容器;包装乙二醇容器是不锈钢或铝质容器。
|
||
装卸
|
环氧乙烷装卸有气/液闭路循环系统,不能回收的气体/液体要有水吸收稀释并排入污水系统;灌装前有企业检验部门的检验。
|
||
处置
|
不合格产品在装置进行回炼或勾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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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一次合格率%(近3年)
(国家优级品)
|
100
|
≥98
|
≥95
|
项目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废水产生量(t/tEOE)
|
≤1.5
|
≤2.0
|
≤4.0
|
CODCR 产生量
(kgCODCR/tEOE)
|
≤2.0
|
≤3.0
|
≤5.0
|
装 置 正 常 废 气 产 生 量
(kg/Teoe)
|
≤100
|
≤300
|
≤600
|
多乙二醇残液提纯
|
残液提纯至三乙二醇
|
残液提纯至二乙二醇
|
项目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工艺气体
|
工艺气体①②正常情况全部回收利用;工艺气体③有先进的乙烯回收工艺,乙烯回收率达
88%。
|
工艺气体①②正常情况全部回收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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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气体
|
有综合利用设施, 全部回收利用
|
有综合利用设施
|
有综合利用设施
|
固体废弃物(废催化剂)
|
全部回收
|
4.7 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
|
一级
|
|
环境管理制度
|
与国际先进的环境管理接轨,或采用国际先进的环境管理模式
|
|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
有严格的原辅料消耗定额管理,对能源消耗有考核,对产品合格率有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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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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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编制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进行了审核
|
本技术要求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均采用环氧乙烷/乙二醇行业和环境保护部门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
5.1 本技术要求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方法按照国家标准方法执行。
5.2 污染物产生指标系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
5.3 以下给出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
5.3.1 当量环氧乙烷重量(tEOE)
当量环氧乙烷重量指将所有产品都按理论计算折合为环氧乙烷的重量。计算公式如下:
当量环氧乙烷重量(tEOE)= (MEG(t) + DEG(t) ×2 + TEG(t)×3+PEG(t)×4)×44.05+ EO(t)
62.05 106.12 150.18 194.2
5.3.2 当量单乙二醇重量(tMEG)
当量单乙二醇重量(tMEG)指将所有产品都按理论计算折合为当量单乙二醇的重量。计算公式如下:
当量单乙二醇重量(t) = (EO(t) + DEG(t) ×2+TEG(t)×3+PEG(t)×4)×62.05+ MEG(t)
44.05 106.12 150.18 194.2
5.3.3 催化剂选择性
选择性按照当量 EOE 产量和乙烯消耗量计算。可以催化剂考核数据计算初始选择性。
选择性= (当量环氧乙烷重量(t) ÷乙烯消耗量(t) −乙烯损失量(t) ×100%
44.05 28.05
乙烯损失量=放空损失+环保排放折合量
5.3.4 催化剂时空产率
时空产率(g / h/l) =当量环氧乙烷产量 (gEOE / h) 催化剂体积(l)
5.3.5 乙烯单耗(kgC2=/tMEG)
乙烯单耗= 投入乙烯重量(kg)
当量单乙二醇产量(t)
公式中投入乙烯重量指折合 100%纯度乙烯的重量。
5.3.6 氧气单耗(kgO2/tMEG)
氧气单耗= 投入氧气重量(kg) 当量单乙二醇重量(t) 公式中投入氧气重量指折合 100%纯度氧气的重量。
5.3.7 耗脱盐水量(t/tEOE)
耗水量= 消耗脱盐水量(t)
当量环氧乙烷重量(t) 耗脱盐水量指本装置脱盐水消耗量,包括一次脱盐水和二次脱盐水的量。
5.3.8 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指本装置耗用循环冷却水、蒸汽、电力的综合能耗,折合为 kg 标油/tEOE。本指标采用行业计算方法。
5.3.9 产品合格率(%)
产品合格率(%)= 合格产品重量(t) 检验产品总重量(t) a. 合格产品重量:指经检验部门抽样检验的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产品重量。(计算时可以采用检验总重量-不合格品重量)。
b. 检验产品总重量:指经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的总重量。
5.3.10 废水产生量(t/tEOE)
废水产生量(t/tEOE)指生产环氧乙烷/乙二醇过程中吨 EOE 产生废水的量。废水产生量指生产界区排水量,不包括生活污水量,有计量设施的以计量数据为准,无计量设施的用新鲜水量的 85%计算。
废水产生量= 年废水产生总量(t) 年EOE生产量(t)
5.3.11 CODcr 产生量(kgCODcr/tEOE)
CODcr 产生量指生产环氧乙烷/乙二醇过程中吨 EOE 产生废水的 CODcr 的量。其浓度监测方法采用重铬酸盐法(标准号 GB11914-89)。
CODCr产生量(kg/t.EOE)
=[CODCr浓度(mg/l)*年废水产生总量(t)]/年EOE生产量(t)*103
或:
CODCr产生量(kg/t.EOE)
=[CODCr浓度(mg/l)*废水平均产生量(t/h)*运行时间(h)]/年EOE生产量(t)*103
CODCr的浓度值取一年中 12 个月的平均值。
COD Cr 浓度( mg / l) COD Cr的月平均浓度值( mg / l) /12
1
废水平均产生量 废水月产生平均值( t/月)/12
废水产生量指生产界区排水量,不包括生活污水量,有计量设施的以计量数据为准,无计量设施的用新鲜水量的 85%计算。
6 技术要求的实施
本技术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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